1月14日,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总报告座谈会发布了2012年集体林改主要监测结果。结果显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社会经济影响面大、受益群体众多、类型多样,正在为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组成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组,依托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甘肃农业大学,在2011年的监测基础上,对辽宁、福建、江西、湖南、云南、陕西、甘肃7省内70个样本县、350个样本村、3500个样本户的集体林改现状进行了跟踪调查。
结果表明,截至2011年底,样本地区已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样本县98.81%的集体林地已确权,97.84%的确权林地已发证,64.07%的确权林地实现家庭承包经营,94.51%的农户承包的林地产权清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纠纷争议。88.16%的样本户对改革方案满意,91.71%的样本户对林地勘界结果满意,83.83%的农户对“按人均分,承包到户”满意。
扶持政策和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样本县抵押贷款林地比重为4.77%,比2010年提高2.13个百分点。投保林地面积比重为42.50%,比2010年提高了14.37个百分点。流转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4.66%,比2010年增加了1.54个百分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比2010年增长了11.37%。47.57%的农户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
样本县林业产业对地区产值贡献率达22.61%,林业发展当年拉动地区经济增长4.54个百分点。样本户户均林业收入4266.79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8.87%,林业对家庭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81%。
调查发现,农民对政策的需求仍然很高,按照需求程度,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造林补贴、中幼林抚育补贴、科技服务、生态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贷款。
记者了解到,与上一年相比,2012年的集体林改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湖南、甘肃两省被正式纳入监测范围,监测更突出原因、意向、评价、需求类指标,突出电话回访和实地入户回访等监测手段,突出林下经济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专题调查。
出席座谈会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代表认为,2012年的监测内容全面,监测报告成熟规范、数据翔实、分析深入,能够客观反映林区动态和林农诉求,有较高的决策服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