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六县(市)三区,市局设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科负责全市全森林植物、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设立保护站(股),各乡镇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与乡镇林业站合署办公,负责野生具体工作。另外,市、县两级都设有竹木检查站(10个),和7支林业稽察队,进行野生动植物运输稽查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