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
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经自查,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考评时段内,市林业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不存在复议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情况,没有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情况,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有效集中公开,不存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着力加强机构建设,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促平安建设。机构改革前,我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直由二级机构市森林公安局承担,但改革后森林公安全面转隶,原由其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由于没有执法机构承接出现空档,导致考评时段内没有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了极其有效的措施,一是明确执法责任机构。对12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责任单位,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承办,行政复议(改革前)、应诉等工作由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负责。二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审查指导和业务培训。三是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成立执法机构。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积极汇报、对接,全力争取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市委已印发了市林业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岳办〔2021〕31号),明确成立行政执法科,解决了我局行政执法的机构问题。
(二)全面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以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促平安建设。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订印发《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以此为操作依据,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进行事前公开、事后公开。二是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集中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事项及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和执法流程等进行了全面事前公示,对考评时段内办理完结的40件行政许可办件和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事后公示(无行政处罚案件),均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信访及负面情况。
(三)认真开展法制审核,以行政执法的依法依规促平安建设。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我们严格落实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一是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明确法制审核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备了较强工作力量。二是制订操作细则。制订《岳阳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对法制审核操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三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等8种重大执法决定情形和制订规范性文件等纳入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四是严格执行法制审核规定。今年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主要是制订了市场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不予和从轻减轻林业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党组会认真审议,上报市政府进行“三统一”审查,及时进行公示公开。考评时段内没有发生未经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情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