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企业信用不良将列入“黑名单”
来源:市林业局   2014-09-3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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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全市各类企业开始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原有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正式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据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年度报告制度和年检相比,变化很大。一是责任对象不同。过去年检是报工商局审查,企业对政府负责,现在年报,企业信息要向社会公示,更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二是检查方法不同。过去是报告的时候检查,现在改为报告之后随机抽查,更强调企业的信用建设。三是惩罚方式不同。过去不年检普遍存在罚款放行,现在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将列入“黑名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纸质报告);2013年度以后的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据悉,与之配套并同时实施的还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记者 李亦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