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领导成员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局长:万五龙
责任范围:对本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为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研究部署市直林业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3.督促抓好直属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教育、管理与监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对林业局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中出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局党组书记:方归农
责任范围:具体负责抓好市直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与实施。为林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局党组成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主体责任人。对林业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分管的办公室、计财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局党组成员及局领导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2.抓好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监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3.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与监督,集体理财、民主理财,防止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4.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抓好机关后勤和建设扶贫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5.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惠农资金挤占、挪用的现象。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邱少雄
责任范围:协助局长和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的人事科、老年支部、市林科所(湖南省林科院岳阳分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负责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确保党的纯洁性。
3.加强组织人事管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道伍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林政法规科、绿委办、市水上木材检查站、市铁路木材检查站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防止出现公路、水上“三乱”,对林政执法人员出现违规执法,造成不良影响负领导责任。
3.抓好林业法制工作,做好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缴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政案件。
4.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加强绿化执法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5.加强市林业经济学会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胜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办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负责全市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和森林火灾等刑事案件的督办和查处,保护森林资源,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加强森林防火督查,落实“五包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设施建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4.从严治警,抓好森林公安队伍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森林公安“五条禁令”,对出现的问题负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正兴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森保科、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督办和组织查处违法贩运、经营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对在报告和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中,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负领导责任。
4.抓好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湿地建设项目与资金的监管。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洪泽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营林科、林学会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负责全市营造林项目实施,加强营造林和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涉农资金的监管。
3.加强林学会组织领导,抓好林学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金洲
责任范围: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的监察室、林场站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负责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市林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出现问题负监督责任。
4.协助党组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配合抓好市直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学习与教育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大成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林业改革发展科、审批办公室(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抓好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林下经济建设,引导林农增产增收。负责全市调处山林权属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林业行政审批许可,坚持依法行政。抓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强联手帮扶企业发展升级工作的效能监管。
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黄景文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联合工会和局信息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联合工会建设,积极开展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干部职工谋福利。
3.加强林业信息建设,做好舆论反腐正确引导。负责林业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安全生产工作,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上访事件负领导责任。
4.加强联合工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
副调研员:姜国强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种苗站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林木种苗的执法检查,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
副调研员:杨国涌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科教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测土配方、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3.加强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监管。防止林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的不正之风。
副调研员:钟仁初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计划,对超限额采伐监管不到位、出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负领导责任。
3.加强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管理和分管单位经费的监管。
副调研员:徐立中
责任范围: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