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了落实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做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南省2014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岳阳市2014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岳阳市2014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岳阳市2014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市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统一方法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成果质量,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4〕10号)和《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14〕20号)及《湖南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是在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按年度开展的林地范围、林地保护利用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调查分析,是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深化国家和地方政府宏观决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评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促进林地数据与其它森林资源数据衔接与统一,探索林地“一张图”更新与应用机制,构建全市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体系、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产出本期林地数据库,更新林地“一张图”,酌情更新其它森林资源数据。 二、基本任务 本次林地变更调查是以县市区为变更单位,以2014年为变更调查期,以2012年林地“一张图”为依据,充分利用2013年“二调”成果,全面应用更新造林、森林采伐、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灾害以及规划调整等森林经营管理资料,结合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变化地块判读分析结果,对因改变土地用途增加和减少的林地地块、林地范围内地类发生变化的林地地块和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逐块调查核实、上图入库,最终更新林地“一张图”。 三、职责分工 由市林业局指导实施,采取多级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即市林业局全面统筹协调督促县市区林业局完成具体变更调查任务,由各级林业调查设计院(队)负责技术支撑。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林业局 负责组织开展工作、技术培训、工作调度与协调督促;负责全市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市质量检查验收并配合完成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检查验收;完成全市林地变更数据的汇总和成果编制工作。其中林政科负责变更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计财科负责经费落实,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调队)负责调查工作技术指导、成果汇总和调查报告编写等。 (二)县市区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队) 1.按照《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十二五”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 2.负责筹集本级工作经费;组织调查技术力量完成本辖区林业经营管理资料收集处理、前期错误纠正;负责本辖区林地变化地块和非林地上森林资源的调查核实以及县级成果编制工作;配合省、市林业调查设计院(队)完成本辖区其它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3.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的调查、汇总工作由市林调队负责,工作经费由各单位按工作量承担。 四、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林地范围和林地利用状况(地类)变化情况调查(重点是林地转入转出情况调查)、林地数据库更新与入库、变更调查成果编制等。 (一)林地范围变化调查 1.新增林地:指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将非林地调整为林地的地块。 2.减少林地:指因占用征收减少的林地。依照有关土地(林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建设项目实施后变为非林地而减少的林地。 (二)林地范围内地类变化调查 1.林地范围内地类发生变化地块的地类调查确认,重点关注原为森林变为其它林地地类以及原为非森林变为森林的林地地块; 2.毁林开垦林地地块以及因灾害原因损毁的林地地块的地类确认。 (三)管理属性变更调查 主要是对林地地类、权属、森林类别、林种、事权等级、工程类别信息变化进行调查核实并更新,林地小班(图斑)是否为县级以上城市或城市规划区属我省增加的选项,应据实调查反映。非规划造林地、耕地造林地一律按“非林业部门管理林地”处理。 (四)前期差错纠正 充分利用2013年“二调”成果,全面纠正2012年林地落界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并在成果报告中一一详细说明其原因。 (五)成果编报 以2012年林地一张图为依据,充分利用“二调”成果,做好相关森林资源数据的衔接与统一,更新林地“一张图”,编写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报告、汇总成果材料并上报省林业厅(省林勘院)。 五、方法步骤 (一)资料收集与处理 1.林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 (1)收集范围:更新造林、森林采伐、森林灾害(火灾、虫灾、地质灾害)占用征收林地、林地流转等资料;林地林木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主要是指林地林木权属发生改变时的情形),引起林地利用状况(地类)变化的林政案件的卷宗和相关勘查资料;2012年公益林补充区划界定成果数据库,2013年以来经省厅批准后的公益林调整档案资料;县级以上城市及其规划区(包括工业园)界线;其它资料:其它能证明林地范围变化及林地利用状况变化的材料(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 (2)时间界限:林业经营管理资料收集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3)核实调查:对所收集的林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进行核实调查,填写核实调查表,并进行图形矢量化(shp格式、gdb格式或mdb格式)。 2.前期林地数据库与遥感影像数据资料 2013年“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二类数据库成果,shp格式、gdb格式或mdb格式);2013年“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遥感影像图;2011年林地落界遥感影像图;2013年“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统计表(表1、表2、表3,以乡为单位统计)。 (二)实地核实调查 1.通过遥感影像判读、林业经营资料和“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分析,对无法正确判读其变化类型的林地变化图斑(小班)将由省林勘院交县市区进行实地核实,确定变化类型。 2.实地核实调查的重点包括:(1)林地与非林地边界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正确判读变化边界的图斑和错划与漏划图斑(指林地与非林地之间的错划与漏划)的核实调查。(2)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地类变化改变情况(由林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核实调查。 3.在收到省林勘院下发的核实调查小班图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实并提交核实调查初级成果。 (三)编制成果 1.利用经确定的林地变化数据更新完善林地数据库,经县自查、省和国家外业抽查、入库质检合格后,最终形成本次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本期林地更新数据库)。 2.汇总统计与成果编制生成林地变化数据库(含增量数据库),汇总统计林地现状及其变化表;编写“县级林地变更调查报告”和“县级林地变更调查质量检查报告”。 六、时间安排 本次林地变更调查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4年10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2014年8-9月) 1.2014年8月底前。准备和完成全市启动会和县级技术培训工作;落实市级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人员;落实市级、县市区调查工作经费。 2.2014年9月底前。9月20日前,各县市区按照《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的要求提交验收合格的“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数据库;县市区完成林业经营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矢量化;做好前后期遥感影像数据与相关基础数据的准备。 (二)实施阶段(2014年10-12月) 完成实地核实调查、林地变更分析工作,编制县级成果并上报省厅(省林勘院)。 (三)数据整理、汇总、验收、成果提交与数据入库阶段 1.各县市区在9月10日之前上报“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数据库和资源统计表;在10月30日之前上报其他成果资料。 2.9月30日前上报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林业经营资料,10月20日前上报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所发生的小班变化资料。所交资料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小班图矢量数据,纸质文档必须整理装订成册。 3.2015年1月-2月9日前,完成县级林地变更调查报告、县级林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并向省林业厅(省林堪院)提交本期林地变更调查成果并完成整改工作。 4.认真总结全市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撰写总结报告。 5.配合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列入2014年主要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协调,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市局成立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万五龙任组长,曹道伍、钟仁初任副组长,熊义思、刘三平、付冬蕾、李洪甫、郝向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林政科,郝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市级质量检查组,由熊义思、刘三平、郝向明、李利、熊轶、许琪、刘湘平组成。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相应成立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于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林地变更调查任务。 (二)保障调查经费。本次变更调查工作经费以自筹为主。各县市区林业局应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从当地财政、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筹集必要的工作经费,可采取技术经济质量承包制等形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三)加强协调配合。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涉及的业务领域广、职能部门多。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造林、采伐、占地、灾害等林地变化地块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遥感判读区划、数据库变更工作,切实解决可能存在的组织、资金、人员和技术问题,发挥整体效能。 (四)加强技术培训。各县市区林业局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队)要加强对本单位参加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的技术标准、方法、要求以及全国林地变更调查工具软件和其他相关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应用。 (五)加强检查督促。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实行按月调度制,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协调联络。各地从2014年9月起,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报市局林政科、调查资料报市林调队汇总。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对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协调涣散、工作拖延、调查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技术指导不到位,进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省林业厅将从林地定额、承担林地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及使用林地项目审批等方面进行调控。市局对所辖7个区级单位申请用地项目进行控制。 (六)强化质量管理。参加林地变更调查和质量检查的人员要严格按《湖南省2014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负全责。市级技术指导人员要深入工作现场,对各县市区)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县级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和有关成果报告须经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检查合格后,再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质量验收,以确保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整体质量。 (七)加强数据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相关数据保密要求,切实做好林地变更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在变更调查成果正式公布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成果数据(包括中间成果数据)。 (八)妥善处理问题。林地和非林地的界线要以林地“一张图”为依据,不能随意变动,特别是不能因毁林开垦而轻易将林地剔除出去,对于转入转出的林地,要有确切依据;允许纠正林地落界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但要在成果报告中说明原因;对于无故调整林地界线和范围的,必须报省厅审查后由原批准单位批准,依法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行修编。为使林地“一张图”与2013年“二调”成果有效衔接、协调统一,在林地界线范围内,可采用最新二类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更新或替换。为掌握真实情况,本次林地变更调查不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作为办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