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局   2014-08-1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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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林业局文件

岳市林纪〔20145

 

岳阳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群办发201436)精神,有效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730

抄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

执法监察室。

岳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4730印发

附件

岳阳市林业局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坚持原则,依法、秉公办事,并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现象和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2013年以来,林政科、森保科、营林科、林场站、种苗站、资源管理监测中心、绿委办、防火办、行政审批科、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局、水上木材检查站、铁路木材检查站等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不在法定时限内履行职责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权有利的事争着办、无权无利的事推着办等慢作为的问题;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罚代法、构成犯罪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权力“寻租”问题;

(三)对服务对象或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等服务不热情的问题;

(四)刻意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五)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公的问题;

(六)不履行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8月上旬起至9月中旬结束,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8月上旬)

在认真调研、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的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贴专项整治工作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营造整治氛围,广泛收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线索表现,形成全行业支持参与、主动融入,齐心协力整治的局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8月上旬至8月中旬)

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六条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好《2014年市直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2)。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服务对象当中,主动寻找问题线索。同时,每个行政执法人员也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自查报告于815日前报局监察室,监察室将整治方案和局自查报告于820日前报送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4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局专项整治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采取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执法监察关口前移,突出群众参与,向行政执法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情况,主动查找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对投诉多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函。同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办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案件等方式,广泛收集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进行整改。对于一般性问题通过采取现场反馈、责令改正和组织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进行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49月中旬)

局属各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注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完善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评制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提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告于915日前报监察室,监察室汇总后将局工作总结报告于920日前报送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万五龙任组长,方归农、曹道伍、邓金洲任副组长,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具体负责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易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动员部署和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坚持将查办案件贯穿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处理结果予以公开。

(四)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等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快建立起公正为民、规范廉洁的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态度、执法方式明显转变,确保显著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林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示

2.2014市直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投诉处理情况

登记表

 

 

 

 

 

 

 

附件1

 

林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示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公开征集线索,欢迎群众投诉举报:

(一)不在法定或规定时限内履行职责以及敷衍赛责、推诿扯皮、有权有利的事争着办、无权无利的事推着办等慢作为的问题;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罚代法、构成犯罪不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权力寻租问题;

(三)对服务对象或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等服务不热情的问题;

(四)刻意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五)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公的问题;

(六)不履行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问题。

投诉举报时,请说明投诉对象、发生时间、存在的具体问题。

举报电话: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0730-88899718889025电子邮箱:yyszzb9471@163.com

市林业局8859155,电子信箱:yh19630807@163.com

 

 

 

2014730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