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关于认真落实2014年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局   2014-03-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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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82号)、市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二一四年度“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等文件要求,为了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全面完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现就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取重视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已下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林督一函〔20142号),各县市区林业局要迅速向县级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并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指标已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局已将各县市区2014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2),各地应结合实际,可增加造林绿化、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对森林资源保护有重要影响的考核指标,并迅速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要下发实施责任制的文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明确保障、激励措施;要在201445日之前签订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乡镇、部门间的目标责任状;要适时认真组织对乡镇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全县市区范围内公布,兑现奖惩。

 

附件:1.国家林业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

查方案》

2.岳阳市2014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要目标

用户:谢庆国
时间:2014-03-17 14:50:10
印章:岳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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