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林业局“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   2013-06-04 00:00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林业局文件

岳市林办〔201323

 

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林业局“提升行政效率、

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林业局“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522

 

 

岳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3522印发

附件

 

岳阳市林业局“提升行政效率、

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办法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函〔201357)精神,为抓好林业系统“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三提升”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岳阳市林业局“三提升”主题活动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优化服务平台、精简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严格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促进落实到位率的提升;推进深入调查察民情、强化服务解民难、多办实事惠民生、廉洁从政聚民心,促进群众满意率的提升。通过优化政务服务,严格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政令畅通,加快林业发展,推进绿色美丽幸福岳阳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

1.在接到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后,局主要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和承办人,明确工作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及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任务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送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2.局办公室建立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台帐。责任单位要定期或按工作任务进度分阶段开展自查,按月形成自查简明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3.局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及时调度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任务如期如质完成。

(二)强化领导批示(交办)工作的执行

1.市领导或局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在签批中明确了牵头单位或单位负责人的,其单位和负责人为直接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具体负责该工作的办理。在签批中明确了办理期限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未明确办理期限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办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须及时向签批领导报告;对未经批准超期办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办人要向签批领导说明情况。签批的工作办结后,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直接向签批领导报告。对市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将简明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2.局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解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一般性且仅涉及一个单位的问题,由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办结;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明确牵头办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疑难复杂问题,分管领导要组织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依法按程序办理,对非职权范围内事项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转办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程序决定,不得随意将问题上交。

3.交由局属各单位直接办理的事项,承办方要认真负责办理。分管领导、办公室及牵头部门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解决办理中的问题,并向签批领导汇报办理结果。

(三)规范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局属单位请示(办)事项的办理

1.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局属单位向市林业局提交请示、请办事项,归口市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按一般、重大等等级登记在册。重大事项呈送局主要领导批示;一般事项呈送局分管领导处理,分管领导在收到请示(办)件5个工作日要作出批示。局领导直接收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局属单位的请示(办)事项,应转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2.局分管领导在收到请示(办)事项的批示后2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难易程序作出安排。凡法律、法规、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规定时限的,只要手续完备、符合政策,应在最短时间内办理。除涉及重大改革问题、重大项目政策等需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进行协调的事项,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外,一般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研究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多次协调仍然解决不了的事项,可提请主要领导研究解决。对批转下级办理的事项,应在批示中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并督促承办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承办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因政策、法律等原因不能办理的,要主动说明情况,并就何时以及如何办结作出时间承诺或提出处理建议,协调做好后续工作。同时,承办方应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及时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在收到请示(办)事项办理结果2个工作日内,呈送局签批领导并向请示(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四)认真处理“市长信箱”、“12345”公众服务热线的问题。

1.市局明确信息中心为“市长信箱”和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作承办机构,易少满负责拟办、督办、汇报、总结等工作,黄素辉负责受理、登记、呈报、送达、签收、回复、统计等具体工作。

2.承办机构在收到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热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后,要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并建立交办信件和热线问题的受理、登记、呈报、批示、交办、承办、回复等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

3.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局属二级单位在收到交办信件和热线问题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送单位相关负责人阅批,重大问题和有争议的事项要送主要领导阅批。各承办单位对职权范围之内的要及时受理,立即办理;职权范围之外的事项,要及时返回,并陈述理由。对一般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事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各承办单位要在办结当日将办理结果向局信息中心反馈,并在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来信来电人。局信息中心收到办理结果后,应于当日在“市长信箱”和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中回复,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热线办备案。

(五)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接处的责任

1.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事时,被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及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热情地接待,并告知自己的身份与联系电话。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场给予明确答复或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来访人员到有权办理的部门办理。有权办理部门人员不在时,首问负责人应将来访或办事人员的有关诉求、所办事项及材料收下,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给有权办理的单位和人员。

2.承办人对承办诉求和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全部办理程序、政策法律依据、应提供的全部资料、相关注意事项并承诺办结时限。

3.对能当场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即刻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告知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了的,要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向办理对象说明延期原因和时限。承办人应该记录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按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服务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市林业局制定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局域网、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对各地林业部门和直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认真研究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三提升”主题活动。半年度工作调度会时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7月至10月,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根据全市半年度工作调度会的要求,组织一次回头看,切实解决在落实“三提升”主题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议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市林业局结合年度林业工作综合考评对各地各单位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其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四)整改建制阶段(12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林业局“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万五龙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谢庆国兼任办公室主任,易少满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三提升”主题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统筹推进和综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局属二级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和具体负责人,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讲评、年终一总结”督查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要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责任单位情况汇报,进行实地督查。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讲评。局适时通报工作情况,推介工作经验,分析问题成因,表彰先进单位,通报批评后进单位,纪检监察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人员。

市领导批示(交办)工作和县市区林业部门、局属二级单位请示(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次情况碰头,两月一次讲评督办,三月一次分析调度”督查机制。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每月牵头组织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职能之外的问题,要提出处理建议,报主要领导处理。由局“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批示、交办工作和请示、请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讲评,对存在的问题,根据讲评意见由“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建立未办结件台账,进行跟踪督办,督促限时办结。分管领导召集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批示、交办工作和请示、请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调度,整改问题。

(三)优化考核评估。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实行考核评估与单位的评估等次及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推荐挂钩、与行政问责挂钩等措施。通过量化考核评估内容,硬化考核评估指标,优化考核评估方式,强化考核评估奖惩,提高考核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率提高。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由市林业局监察室提出行政追责建议。全市林业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效能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按照有错无为问责制规定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情节较重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