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文件
岳市林监〔2013〕6号
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林业局
2013年“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林业局2013年“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5月23日
岳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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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岳阳市林业局2013年“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在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市政府“三提升”主题活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查究问责为手段,重拳出击,标本兼治,推进服务型、清廉型机关建设,为岳阳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1、从严整顿和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规范涉企收费。全面公开、公示涉农惠民林业资金、育林基金和政策性专项资金收费项目、标准;规范学会收费,核查收费标准,审计资金流向。二是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继续落实涉企检查“宁静日”、“备案制”、“公示制”、“报告制”等制度。每月1-20日不得进入企业检查,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到市优化办备案,涉企检查单位必须在林业门户网站公示涉企检查项目。每年3月25日、
2、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在林业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资金流向。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律依据和办事流程,规范化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3、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效率。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重点抓好林业行政执法专项效能监察。确定市水上木材检查站为2013年专项效能监察单位,市水上木材检查站主要负责人为2013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监督内容为监督单位、对象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职的情况和提高办事效能、服务民生的情况及廉洁自律、抓队伍建设的情况。
4、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按照行政审批办件100%上网运行、对外公示行政审批流程和“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全面修订、固化网上审批程序时限,全面实行网上实时监察。
5、强化查究问责。完善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流程和跟踪督办机制,强化对投诉举报件的直查快办、转办交办和跟踪督办,提升办事效能,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索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究问责力度,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
局属各单位按照以下工作任务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制度执行工作
对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进行梳理、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单位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和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牵头单位:林政科,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信息中心。牵头和责任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凡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要尽量减少内设机构之间的流转环节,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合并,进入市政府政务中心林业窗口集中审批。(牵头单位:林政科,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
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执法等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问题及“庸懒散慢”现象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并开展重点治理。(牵头单位:林政科,责任单位:森保科、林场站、种苗站、绿委办、行政审批办、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市水检站、市铁检站)
积极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所反映的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属各执法单位)
落实企业帮扶推进机制,认真制定对口帮扶计划,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改革发展科,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继续推行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宁静日”制、涉企检查备案制、涉企检查项目公示制、“一事不再查”制等制度。(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林政科、森保科、林场站、改革发展科、森林公安局、种苗站、绿委办)
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订具体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自由裁量行政处罚原则上取法定区间下限,对不适合取下限处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对情节轻微且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查免罚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不少于3件;严禁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牵头单位:林政科,责任单位:局属各执法单位)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12]2号),继续加强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拆除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牵头单位:森林公安局,责任单位:林政科)
2.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深入推进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机制,公开规范权力下放运行机制体系的目录、制度和流程图。(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其他单位)
围绕规范人、财、物、事等机关内部管理和“三重一大”事项,加速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管理进程。(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监察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其他单位)
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确保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办件100%上网运行。按照对外公示的行政审批流程和“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修订、固化网上审批程序时限。(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信息中心)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本单位政务公开网络,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其他单位)
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其他单位)
3.查究问责工作
加快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及时处理投诉件,提高投诉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制度、机构、人员、工作“四落实”。(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属其他单位)
加大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属其他单位)
落实《关于禁违拆违治违工作中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岳办[2012]1号)要求,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林政科)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
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落实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网上测评、行风栏目及12345公众服务热线、民意调查、优化经济环境目标管理考核等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加强与市优化办的工作联系,对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及时报告活动情况。(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建立相关制度,巩固活动成果。(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属其他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局“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领导小组。万五龙任组长,方归农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易浩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活动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深化成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规处理存在的庸、懒、散、梗等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及时总结,整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