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湘林办种〔2014〕1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14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林木种苗是现代林业的根基,林木种苗质量关系到林业的健康发展,影响长远。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是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发展现代林业的根本要求,意义重大。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提升到维护林业生态安全、维护广大林农切身利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尽职尽责,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和网络等媒介,曝光一批侵权假冒的典型案件,营造依法治种的法治环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开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涉及到林木种苗科研、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多个环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其次是要加强县区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第三是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查处侵权假冒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持之以恒,突出工作重点
打击侵权假冒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林业部门的特点,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并重,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抓住林木种苗销售、使用等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要强化林木种苗管理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建设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种苗管理队伍,加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种苗市场,维护种苗生产安全。
四、抓紧办结案件,及时上报信息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建立了计分考评制度,并纳入年度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国家林业局和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分别就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专门部署。为规范全市林业系统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请各地以县为单位,按月报送立案、结案数据,即从今年3月起,每月10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上月底的累计数据(详见附件);工作动态类及综合分析类信息可不定期报送,对于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或发生的重大侵权假冒事件要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涉密信息请通过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并标明密级。全市林业系统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统一归口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上报省林业厅。
联系人:廖虹娅,电话0730-885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