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   2014-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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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纪办发〔2014〕1号)精神,市局制订了《岳阳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岳阳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4年 1月 21日

  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纪办发〔2014〕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纪委办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好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慵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提升机关效能,树立厉行节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良好风气。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五项整治工作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纪检监察牵头组织,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机关党委和局直属单位配合。其主要任务与具体分工如下:

  (一)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治理

  1.整治超标超编配备一般公务用车问题。按照《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岳办发〔2012〕9号)执行,严禁一般公务用车超编超标,对超编超标公务用车进行处置(实施单位:计财科、办公室,责任人:付冬蕾、谢庆国,配合单位:监察室、局直属各单位)。

  2.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不张贴公车标志、不安装北斗定位管理系统车载终端、滥用军警号牌等八类问题。严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纪律规定,健全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干部职工私事使用机关公务用车(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办公室、计财科、局直属各单位)。

  3.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局FAA867为森林防火专用车,森林公安执法执勤警车不得超标超编(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办公室、森林公安局、防火办)。

  (二)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专项治理

  1.受理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信访举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计财科、局直属各单位)。

  2.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管理,从源头制止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行为,加强对市直林业系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支出情况的专项检查(实施单位:计财科,责任人:付冬蕾,配合单位:监察室)。

  3.贯彻落实上级招商引资活动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位:计财科,责任人:付冬蕾,配合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4.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计财科、局直属各单位)。

  (三)公款送礼专项治理

  1.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的问题。严格执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纯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交往行为(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办公室、计财科、局直属各单位)。

  2.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的问题。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治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年货等节礼的问题,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办公室、计财科、局直属各单位)。

  3.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务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受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行为,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现象(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计财科、局属各执法单位)。

  4.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精神,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监督管理规定,从源头上堵塞公款送礼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实施单位: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责任人:易浩、谢庆国、付冬蕾)。

  (四)“庸懒散”专项整治

  1.整治突出问题。整治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整治其他“庸懒散”突出问题(实施单位:人事科,责任人:杨晓兰,配合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局直属各单位)。

  2.建立健全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级干部作风问责办法和《岳阳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责办法》(实施单位:人事科、监察室,责任人:杨晓兰、易浩)。

  3.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文明机关创建的重要内容(实施单位: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责任人:易浩、杨晓兰、谢庆国)。

  4.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实施单位:人事科,责任人:杨晓兰)。

  (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

  1.整治违规职务消费问题。着力纠正少数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逐步规范市直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职务消费行为。

  (1)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纠正一些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等是否合理规范(实施单位:计财科,责任人:付冬蕾,配合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问题。整治少数市直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其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实施单位:计财科,责任人:付冬蕾,配合单位:监察室)。

  2.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坚决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或违规消费问题,整治奢靡享乐之风(实施单位:监察室,责任人:易浩,配合单位:办公室、计财科、局直属各单位)。

  3.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部分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实行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和审批控制制度(实施单位:办公室,责任人:谢庆国,配合单位:计财科、监察室、局属其他各单位)。

  4.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用、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以制度机制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实施单位:计财科、办公室,责任人:付冬蕾、谢庆国,配合单位:监察室、局属其他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五项专项整治工作在 2014年 6月 30日前 基本完成。

  (一)动员部署(2014年1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4年2月至3月)。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治理主要自查:一是超编、超标车辆情况。二是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滥用军警号牌等违规情况。三是离退休干部继续占用原工作用车情况。四是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情况;完善相关制度,遏制公车私用现象等情况。五是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定位管理系统和张贴公车标识情况。局直属各单位按岳纪办发〔2014〕1号文件附表1-4的相关要求填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 2月 20日 前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经局长审核签字后,于 2月 28日 前报送市纪委。

  2.境内(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自查2013年度出国(境)公务开支情况,由监察室牵头,计财科、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公款送礼专项治理主要自查:局机关、局直属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单位、责任人开展自查和监督情况;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工作情况。局属各单位于 3月 18日 前向局监察室报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和2013年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情况,由局监察室汇总后于 3月 25日 前报送市纪委。

  4.“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自查: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现象。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炒股、看电视剧、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要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情况。该项自查由人事科牵头,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5.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自查:2013年度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自查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局自查报告由局办公室于 1月 30日 前报送市纪委。

  (三)督导检查(2014年4月至5月)。市纪委将牵头组织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暗访、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是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机关党委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四)整改落实(2014年5月)。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后,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及成效及时向单位干部职工公示。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局各直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于 5月 15日前 报送局监察室,监察室汇总后于 5月 30日前 报送市纪委。

  (五)评估总结(2014年6月)。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局各直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 6月 10日前 报局监察室,局监察室汇总形成局工作总结后于 6月 20日前 报送市纪委。

  (六)建章立制(2014年6月)。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包括民主决策、层级管理、内部监督、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努力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万五龙任组长,方归农、邱少雄、邓金洲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易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纪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肃认真对待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坚决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以及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给力及问题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检查,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范“四风”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关于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明确界限,量化标准,增强协调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切实筑牢制度“笼子”。要加强对系统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群众对有关制度规定的知晓度和遵从度,自觉合法合规开展公务活动,对单位职务消费情况和公务接待开支等具体情况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制度、教育、公开、惩处等方式逐步构建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