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菜科所土地被征的补偿问题
来信人: 甘勇
来信时间: 2013-06-27 17:53:11
内容:

市长:

你好,请问菜科所土地征收款是多少?多少土地被征?被征的土地所得的款是如何分配的?为什么菜科所老人社保都是由自己缴纳的,而不是之前人们传闻所征土地单位和个人出一半?谢谢。

甘勇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13-07-23 17:42:58
回复内容:

甘勇: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关于菜科所土地被征的补偿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良种繁育场土地征收情况。2012年,洛王潘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征收57.87亩,望岳路办事处老垄坡安置房项目部拟征收5.93亩。1993年,同州公司征收14.42亩。

2、土地征补款情况。洛王潘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征收款701万元(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设施补偿和青苗补偿),社保补贴款533万元。望岳路办事处老垄坡安置房项目土地征收款36万元,社保补贴款50万元,已签订协议,但款项未支付。同州公司支付土地欠款、青苗补偿、利息等款项135.6万元。截至目前,良种场账户收到土地补偿款等合计836.6万元。潘洛项目部社保补贴款533万元已经拨付到市社保局账户。

3、土地征补款和社保补贴款分配。《关于洛王潘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市菜科所良种场土地收回补偿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2]68号)明确“土地回收补偿分配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岳政办发[2011]4号),结合市菜科所良种场的实际情况,由市菜科所良种场制定土地收回补偿分配细则并组织落实到户”。

良种场场支两委、历任负责人、全体党员、职工代表等,在广泛听取职工、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表决、公示等程序,通过了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到账的土地补偿款中542万元已发放到户,并与居民签订了腾地协议。良种场正在加紧制定剩余资金的分配方案,争取尽早落实到户。

社保补贴款533万元已按良种场制定的分配细则分配到人。1987年获得土地承包权的良种场居民,男劳动力补偿社保金23000元,女劳动力补偿社保金16000元。其他人员根据承包土地情况、落户时间、参保情况等区别对待,给予较低档次相应的社保补偿或无社保补偿。现有符合条件的213名良种场居民已经按照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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