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县人民医院门口要有“车让人”警示标志
来信人: 徐斌
来信时间: 2018-07-16 10:35:54
内容:

岳阳县政府:

交警在岳阳县人民医院设置了监控,在此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过斑马线,要扣分罚款。但此处斑马线前都 没有“车让人”警示标志。很多司机一不留心就200块没有了!请有关部门在此处作好“车让人”警示标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 2018-07-16 16:33:32
回复内容:

徐斌朋友:

您好!您建议的“岳阳县人民医院门口要有‘车让人’警示标志”已收悉,经我大队科技所工作人员核实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2018年1月在县城天鹅路人民医院十字路口前,我县首个不让行人“电子警察”安装,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当时在微巴陵等媒体宣传,并在护栏处设有“礼让行人”“停车让行”等警示标志。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再次反馈: 那样设置,没有到道路上设置“车让人”醒目。岳阳市区都是在道路上喷“车让人”,司机一下就看到。护栏位置,不在司机视线的正前方!
反馈时间:2018-07-18 07:36:04
再次回复:

徐斌朋友:

您好!:

2018年1月在县城天鹅路人民医院十字路口前,我县首个不让行人“电子警察”安装,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当时在微巴陵等媒体宣传,并在护栏处设有“礼让行人”“停车让行”等警示标志。我单位设置的警示标志符合相关规定,望你理解。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
回信时间:2018-07-24 10: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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