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山东林下经济发展到700万亩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   2013-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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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空间环境发展林下经济, 实现林地增效、农民增收。
    

       
从2013年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示范点600个。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大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的群众投入林下经济开发。力争到2015年,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700万亩,产值突破700亿元,拉动直接就业240万人;2020年发展到1300万亩。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创立特色品牌,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逐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和“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体系。
    

       
《意见》中林下种植主要发展林菌、林药、林粮(油)、林草、林菜五种模式;林下养殖主要发展林禽、林畜、特色(蜜蜂、蚯蚓、蝉、野猪、蛙类、孔雀、鹧鸪、鸵鸟狐、貂、獭兔、梅花鹿马鹿、羚羊等)养殖模式。此外,依托森林资源发展农家乐、森林人家、森林庄园等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生态疗养等。充分利用林下野生产品资源,发展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流通和销售业,拉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高林下经济综合效益。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对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有关专业协会,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在企业和基地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林农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