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价值观(5)•(自由篇):自由,从心所欲不逾矩
来源:市林业局   2014-12-24 10:38
浏览量:1 | | | |

9月3日,一个令中华民族刻骨铭心的日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纪念日。

回首那一场波澜壮阔的民族解放战争,全国人民同仇敌忾、共赴国难,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洪流中。正如当时一篇报纸社论所言:“今天南北战场上,是争着死、抢着死,因为大家有绝对的信仰,知道牺牲自己,是换取中华民族子子孙孙万代的独立自由。”

自由从来都是人类追求的理想,是值得为之奋斗、为之流血、为之牺牲的最崇高的价值之一。可是如今有些人却将自由看轻了、看小了、看窄了,以为为所欲为就是自由,以为与众不同就是自由。回首人类历史上数不胜数的仁人志士,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也要追求的自由,绝不是简单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到底自由是什么?走进新时代,我们应该追求怎样的自由?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发展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自由有没有边界,如果有,那自由的边界在哪里?

本期,我们邀请了三位专家,共话“自由”。

永恒的自由

自由贯穿整个人类发展的历程

记者:自由是人类自古以来的价值追求,但又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词之一被提出。请问,倡导自由,代表了我们社会怎样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

韩震:自由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追求自由的过程贯穿了整个人类发展史。从远古时代,人们联合起来抵御自然灾害,获取相对自由;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只有少数人享有自由;再到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抽象的自由概念。人生来就在枷锁之中,无论是自然的约束还是社会关系的束缚,人无时无刻不在争取自由。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提出要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毛泽东同志也提出,抗战胜利后,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民主国家。这些都充分表明,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自由的理解不尽相同;不同的阶级对自由的理解也大不相同的,这就是自由所具有的历史性和阶级性。而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与发展的程度取决于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说明,自由也具有相对性。

侯惠勤:我们将“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之一,体现了自由作为人类孜孜不倦追求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取向。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自由”有三个主要的价值维度。首先,自由是社会建设的目标,是社会发展应当达到的理想状态。自由是积极性与有序性的完美结合,一方面要保障每个人都能自由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激发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其次,自由是历史的价值取向。自由不是人天生的权利,而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只有解决了现实矛盾,才能逐步获得自由。最后,自由是人的发展方向,是人真正能够在社会中获得足够发展空间的保障。自由不单纯是个人问题,人的自由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和解放。因此,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解放是统一的,不能割裂。

辛鸣: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之一,反映了我们社会对人权利的尊重、对人尊严的呵护以及促进人发展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人是自由的前提,而自由又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条件。自由包涵着“自然、自主、自觉三个层面”:首先,人要按照本性去发展、按照天性去生活;其次,要让人能自己当家作主、自己做自己的决定;最后,人要遵循规律、遵循必然,“从心所欲不逾矩”。

自由的实践形态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背景下有不同的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体现着对人权利的尊重、对人本性的尊重,建立在人的本能要求和本质基础上,通过劳动自由防止了资本自由的异化。

渐进的自由

自由释放每个人的活力和创造力

记者:我们倡导自由,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有什么样的作用?

侯惠勤:谈到自由的意义,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不自由”。自由的阻力主要有三种:阶级压迫、阶级剥削的私有制度;一定历史条件限制下,人的狭隘眼界、个人私欲和僵化的思想;大自然的力量。

消除自由的阻力,我们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是要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只有把握好这个方向,私有制力量对我们的奴役才会降到最低。第二是要不断解放思想,破除狭隘眼界。思想解放者一定是大公无私的,因为他们突破了个人的利益藩篱,站在了更加广阔的立场上。所以说,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的人,他们是最大的自由者。第三,要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接受挑战,以虚心的精神不断学习进取。要勇于承认我们在很多问题上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是获得思想自由的最大动力,也是获得思想自由的前提。

辛鸣:我们为什么要追求自由?是因为自由能让我们按照本性去生活,不被束缚、不被压抑、不被压制。“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基本的作用和价值就是让社会自发产生认同、稳定、安定、和谐,这是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同时,自由还能使人释放活力、释放创造力,而每个人的活力和创造力,又成为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自由是社会最珍贵的价值,但自由的实现是渐进过程,是不断改善和增进的过程。不能否认,无论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完善程度,还是从社会管理能力的角度而言,我们离实现完全自由的社会还有一定距离。但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自由对社会的可贵、重要。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之一,就充分表明了我们建设自由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哪怕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韩震: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社会主义限制了资本的权力,削弱了资本对人的支配,从而使人们真正获得了追求自由的基础。而社会主义的高速发展,又使人们摆脱了饥饿、疾病的威胁,为人们自由发展创造了基础和条件。尤其是受教育机会的平等,一方面使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不断提升,促进了个人的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又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为精神自由、思想自由创造了条件,激发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奋斗精神。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倡导自由,使人们获得了全面发展的机会,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又必将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发展,由此也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向前。

有界的自由

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

记者:常识告诉我们,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但自由有边界吗?自由的边界应该在哪里?是以法律为界,还是以道德为界?

辛鸣:自由是人的自由,但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所以,每个人的自由既要通过他人的自由来实现,也要通过他人的自由来加以限制。

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着种种冲突,冲突导致了限制自由形态的出现。在实现自由的过程中,民主、公正、平等等价值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当人们追求自由时,首先要遵循的是公正原则;当有人想要实现过度自由时,就是民主发挥作用的时候;当自由出现冲突时,平等就显得很重要。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整体,每一个价值观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律也好、道德也好,都是对自由边界的论证和界定,而不是自由边界的基石和依据。我们所追求的最高自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而自由的边界,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韩震:自由的边界首先是法律和社会规范。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是人类的自由,这是动物的任意性。人恰恰是有了自我认知,有了自我尊严,有了各种规范,才脱离了动物状态。同样,处于社会之中就要受到社会的规范。社会的秩序是为了维护个人自由发展而存在的,社会规范为自由提供了保障。只有尊重社会规范的约束,在法律框架下追求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不过,法律和社会规范仅仅是最低的要求,自由的边界决不能仅仅停留于此。我们要追求的更高层次的自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个人的自由发展不仅不能违法,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发展,而且还要有利于别人的自由发展,构建起相互促进的关系。这才是作为价值标准的自由的涵义,是建设未来理想社会的基石。

侯惠勤:法律是强制而有形的硬约束,而自由是无形的。人们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追求自由,但法律并不是自由的边界。

自由是人们获得了三种能力:认识了客观世界、客观规律,并自觉遵守客观规律;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对他人始终友爱、和睦、平等,结成相互友爱的命运共同体;不断培养、形成、发挥自己的道德力量。这三种力量都是无形无边的,所以自由也应该是无形无边的。

人可以不受任何狭隘空间的束缚,趋利避害并不是人类永恒的价值选择。真正的自由体现在自觉的献身精神,体现在关爱的崇高情怀,体现在道德的自我约束。高度的自由,一定是把道德准则内化为自觉行动的过程,这才是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