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印发《2019年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   2019-01-2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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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湘林办改〔2019〕1号

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印发《2019年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9年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自2013年设立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已成为引导激励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使广大林业经营者实现了“不砍树能致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对2013年实施以来的林下经济补助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省林业局党组2018年确定的“培育林下经济千亿产业”目标及其发展规划,精心谋划,扎实工作,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林业脱贫攻坚与生态惠民做出更大贡献。

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为规范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申报,推动林下经济健康发展,打造林下经济千亿产业,根据《湖南省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林下经济千亿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央和湖南省关于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规划。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林农“不砍树能致富”。申报项目要符合《湖南省林下经济千亿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龙头带动。优先支持有龙头企业带动、有拳头产品、有较完整的产业链的林下产品的生产;优先支持经营主体规模适度、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产品特色突出的林下产品的生产。

(三)引导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投入,形成发展活力。

(四)择优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安排全过程坚持规范、透明,做到公平公正、择优补助。

二、申报主体

农民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省级涉林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所申报的项目范围必须符合《湖南省林下经济千亿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补助范围包括林药、林菌、林下农经作物、林果、特用花卉、特色类茶、林特产品、林禽、林畜、特种养殖、资源昆虫等。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登记设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且没有未经批准擅自流转森林资源、擅自改变公益林性质、破坏林地林木等行为。

(二)林下经济有一定的发展规模或先导产品。农民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单类林下种植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单类林下养殖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类,林下种植面积300亩以上,林下养殖200万元以上;优质林下产品加工项目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先导产品是指符合产业规划、有发展潜力、有技术支撑的林下经济产品。

(三)省级涉林单位有符合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的专题研究方向或发展项目。

四、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林下经济产业的生产资料购买、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建设、销售网点建设、技术研发与推广等支出补助。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书,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省级涉林单位直接向省局申报。

(2)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要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质、条件、现有规模进行实地核实,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于1月2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实施单位及项目上报省林业局(受理单位:省局林改处;联系人:胡焕香、杨永昶;电话:0731-85550630、85550827;外网邮箱:hnlgb@vip.163.com),同时抄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3)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入选的补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报意见;

(2)2019年林下经济发展省级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3)营业执照、家庭林场认定证书等体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4)体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带动农户情况的证明材料;林下经济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

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A4纸打印,统一编写目录,按单个项目装订成册。纸质材料(1份),并提供Word或PDF格式电子文档(证件、证书类应将彩色扫描件统一编辑到一个文档中),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完全一致。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省级涉林单位、农民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10-20万元;家庭林场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5万元。项目总数在50个左右。

(2)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级和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按照《湖南省家庭林场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家庭林场所申报的项目,可优先享受补助。

六、项目管理

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资金作为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精心组织,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并主动配合林业等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及相关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补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凡弄虚作假,不按资金用途、范围使用资金的,或项目发展停滞不前、资金效果不明显的,取消该县市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