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2011年度科室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未知   2011-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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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始终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个中心,突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个关键,在全局上下形成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的好风气,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好风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的好作风。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现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林农富裕、生态良好的三大目标。

二、考核内容:以各单位职能职责所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局中心工作进行考核。针对考核内容实行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办法:采用双百分制计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全局性工作及执行有关纪律制度记100分,科室职能职责计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凡所得加分只作评优之用。

四、奖励办法:年终按目标管理内容逐项考核。局机关科室两项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科室才算全面达标,两项均达95分以上方能参加评优,按所得目标分和加分后的积分多少,由局党组对前三名的科室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800/人,第二名奖励600/人,第三名奖励400/人。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一名)奖励1万元。

五、组织领导:为搞好目标管理考核,成立考核督查领导小组,徐石坚同志任组长,邱少雄、方归农同志任副组长,政工、办公室、监察、计财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六、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全局性管理(100分)

1、出勤考核(20分):凡局机关组织会议、学习或重要活动,每无故迟到或早退一人次扣0.5分,缺席一人次扣1分,该项计分以点名册作依据,由政工科掌握,目标考核所扣分计入科室。因故请假,按程序审批,并由政工科负责核实。

2、卫生考核(5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不定期对科室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最清洁的每次加1分,清洁的不加不扣,不清洁的每次扣1分,无清扫行动的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检查结果由检查组成员签字,并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3、宣传工作(20分):

凡在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或稿件,被电视台、电台采用:按稿费11进行奖励到人,在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求是》等)、中央电视台采用一篇稿件加3分,在省部级报刊(湖南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电视台、电台采用一篇稿件加2分,在市厅级报刊(岳阳晚报、长江信息报、《湖南林业》等)、电视台、电台采用一篇稿件加1分,在林业网站采用稿件一篇加0.5分(记者采访除外)。

撰写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情况汇报(20分):各科室、单位全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或经验总结、情况汇报,未完成扣5分;被国家林业局或省委省政府采纳一篇,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省林业厅采纳一篇,加2分;被市局采纳一篇,加1分。以文件为依据。

4、维稳工作(5分):各科室、单位必须维护和谐稳定,出现打架、斗殴、传谣、赌博、上访的现象的,一起扣2分。

5、日常督查(50分):

上班纪律督查(25分):由政工科牵头组织,每月不定期对各科室上班情况进行2次以上督查,发现迟到早退现象,一人次扣0.2分;旷工一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玩游戏或炒股一人次扣1分。

工作落实情况督查(25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每月对各科室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局党组(或局务会议)决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发现未按时按要求办理的,一起扣2分。对拒不执行党组决定的,一次扣5分。工作讲评时,被局党组点名表扬一次加2分,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5、科室工作受到市以上表彰奖励的,按中央、省、市三级,单项先进分别加642分,综合先进分别加864分。省级通报表扬一次加4分,市级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该项计分须以红头文件或奖牌、锦旗、荣誉证书为依据(时间截至考核时止)。

6、局机关年终民主测评,按内设机构、二级机构和局级领导(党组成员,正、副调研员)的推荐票数每票加1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承办全局大事实事,年终未达标;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年终测评班子(或主要负责人)不称职,廉政建设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

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发生;

出现消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维稳)责任事故;

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优秀

一次性请事假20天以上,全年累计请事假30天以上;

一次性请病假2个月或累计请病假3个月以上;

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

9、末按要求提交工作计划、总结及目标管理实施情况的不计科室目标管理分。

10、全年卫生考核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发表文章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科室目标任务确定的单项工作加减分不得超过10分。

(二)科室目标管理(100分)

办公室

1、宣传调研工作(20分)

全年利用植树节、观鸟节、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活动契机开展4次主题明确、内容集中的林业集中宣传活动,做到有策划、有组织、有效果,计5分。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针对林业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撰写调研报告4篇,记5分。每多一篇加1分,每少一篇减1分。

在省部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发稿4篇,在市厅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发稿30篇,计5分。每少一篇扣1分,多一篇加1分。

搞好局机关信息网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局域网正常运行,计5分。

2、信息反馈工作(10分)

凡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情况、重大工作、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反馈,并实行登记制度,缺一次扣1分。

3、督查工作(10分)

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机构明确要求局完成的工作,以及局在本市林业系统安排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办公室要进行跟踪督查,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并将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4、来信来访工作(10分)

所有局办公室信函和文件,必须及时发送到有关领导或科室阅处,并进行登记。因延误而影响工作一次扣1分。所有来访人员由办公室按来访事由、联系相关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接洽,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5、文秘档案工作(10分)

严格管理文件档案和行政印鉴,计10分。丢失文件或档案一次,减1分,盖行政印鉴出现差错,一次减1分。丢失密件按事故处理,一票否决。

6、机关管理工作(35分)

机关绿化、卫生计10分。督促物业公司按协议要求搞好机关卫生清扫,办公楼、宿舍区连续一周未清扫扣1分;机关院内保持绿化美化,树木死亡及时更换,病、虫及时除治,绿篱及时修剪,每发现一处在一周内没有处置的扣0.5分。

严格车辆管理计10分。认真做好车辆的调度,确保全年安全行车,确保机关大事、要事、急事用车,加强车辆管理,维修费、路桥通行费、油料费按制度严格执行,每出现一次一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1分,5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5分,人员死亡事故一票否决。

规范来客接待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机关招待费不突破,计5分。机关来客按规定及时接待,机关公务招待费超过年初核定指标的10%,减1分。

严格机关保安管理和物业维护,确保机关院内平安,计5分。院内出现偷盗抢劫一次减1分,公共电器、电路,水管、龙头、门窗损坏及时维修,每发现一处在一周内末修复的扣0.5分。

搞好户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计5分。出现违反计生政策行为,不计分。

7、牵头搞好见整扶贫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及时掌握动态,产生良好效果,计5分。

 

政工科:

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提升学习效果。每季度排查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向党组汇报,计1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减1分。

2、搞好局机关及市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要求进行考核,确保准确、有序、材料齐全,计1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0.5分。

3、党组、机关党委工作(20分)

党组、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按时做好每年至少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党组会议记录完整,记10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

组织搞好·庆祝活动,计10分。出现差错不计分。

4、人事劳资工作(20分)

搞好市直林业系统人员编制管理,确保人员编制管理无差错,记5分。千方百计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每解决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加5分,解决一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加2分。

搞好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搞好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计5分。每争取新增一个事业机构挂牌计5分。

搞好劳资工作,及时办理人员工资晋级手续,计5分。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协助局党组做好人事安排工作,对拟提拔人员进行考察,并提交考察材料,计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5、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离退休人员为全局工作着想,为林业工作发挥余热,组织开展参加有益活动,计10分。每出现一次差错,减1分。

6、牵头办好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圆满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记10分。未达标,不计分。

7、搞好局中心工作,确保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农办等部门的指示精神能落实到位,计5分。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产生良好效果,得到上级表彰,加5分。切实搞好市直林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做到有实施方案、有具体安排、有日常工作台帐、有动态汇报,圆满完成市“示范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计10分。

 

 

 计财科

1、筹措资金(50分)

育林基金:30分。全市完成育林基金征收总额2000万元(以决算报表为据),计15分,做到按月解缴,全年省级分成收入入库率90%,计15分。征收总额每超过10万元,加1分,征收总额每减少10万元减1分。

争取政策性资金2.8亿元,记20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每减少10万元减1分。

2、财务管理(35分)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遵守财务制度,记15分。未按制度办事,每一次减1分。

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无违纪现象发生,记5分。经举报发现一次违纪,扣1分。

做好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工作,高效、安全、有序地调度资金,确保全局中心工作正常开展,记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督查各县(市、区)规费征缴,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全年检查一次;加强对市直属单位(含学会)的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计监督,全年检查二次,记5分。每少一次,扣1分。

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做好机关财务分析,同时搞好科室包干经费管理与考核,记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3、统计工作(15分)

探索林业统计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提高统计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上报及时,计15分。过期末报、误报,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监察室

1、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全年开展二次以上专题教育,计20分。制度不完善或专题教育少一次扣2分。

2、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促进优化经济工作环境,记20分。发现有举报线索而未及时查办的,每次扣2分。

3、搞好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单位的财经监督,特别是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督促资金安全运行,记20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

4、强化内审职能,对市直系统的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人员的提拔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报告,并提出监察意见,计20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5分。因监督不到位,局机关及市直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被执法执纪机关查处,造成负面影响,不计分。

5、重视信访工作,加大办案力度,做到件件有回复,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汇总,并向局党组专题汇报,计10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

6、搞好工作交流。年内有一次以上工作经验或情况被市监察局采用。上半年、下半年各向市监察局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缺一次扣2分。 

 

营林科(退耕办)

1、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计20分,每增减1万亩加减2分。

2、完成三边造林任务4万亩计5分,未完成按每减1万亩减2分。

3、抓好城区三边植树行动计10分,完成造林0.65万亩计5分,建立三处亮点工程计6分,未完成造林扣4分,亮点工程每少一处扣2分。

4、完成中幼林抚育30万亩计10分,每增减1万亩加减2分。

5、完成封山育林10万亩计10分,未完成按每减1万亩减2分。

6、完成油茶、楠竹低改任务8万亩计10分,未完成按每减1万亩减2分。

7、抓好造林质量管理,重点工程造林质量达到省定合格标准计20分,未达到全扣。

8、搞好国家营造林综合核查和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顺利过关计10分,一项不合格扣5分。

9、抓好植树造林20万亩实事项目,验收合格计5分,不合格全扣。

10、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计5分,不合格全扣。

 

林政法规科

1、林政管理(30分)

按期完成许可证年检年审,并对全市木竹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大规模清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与加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计10分。每发现一处无证经营未查处的,扣2分。

抓好两站文明窗口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计10分。全年完成木竹检查站,木竹巡查大队一级站、示范窗口建设两个,多争取、多建设一个加5分。每发现一起两站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扣1分。

积极查处乱砍滥伐、无证运输和非法收购等违法案件,加大重大案件打击力度,计10分。每发现一起无证运输、无证加工、非法收购、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案件,未处理或处理不力扣1分。出现影响全市或被省林业厅通报批评的重大林业行政案件,林政管理工作一票否决。

2、林地管理(25分)

认真组织开展林地管理年活动,依法制止和打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加大征占用林地的清理力度,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完善农民宅基地审批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足额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计20分。

3、法制工作(25分)

抓好全市林业法制工作监督和普法宣传,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计20分。出现执法不规范、执法违法现象,一次扣1分。

4、规费收缴(10分)

全年完成征缴林业规费60万元,市区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征收任务600万元,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增减10万元加减1分。

 

森保科

1、森防工作(45分)

抓好监测预报,搞好重点森林病虫害防治,共计25分。力争全市竹蝗发生面积不超过7万亩,杨树食叶害虫发生面积不超过8万亩,松毛虫发生面积不超过6.5万亩,松蛀梢害虫的发生面积不超过35万亩。成灾率不超过4‰,计10分,每增减0.1‰,加减1分,无公害防治率达65%,计10分,每增减1%,加减1分。

抓好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和清除工作计10分。防治不力造成重大损失,不计分。

抓好以种苗为主的产地检疫工作。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开展调运检疫,严防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传入我市,计10分。因未检疫或检疫不严造成损失,不计分。

2、野保工作(40分)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市场稽查和清理整顿活动,全年完成2-3次较大规模的清查,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植物案件,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认真组织和开展4月份的爱鸟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关爱生灵、保护生态的意识,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协助抓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设立禁猎区、禁猎期,完善管理措施,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和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不到位,不计分。

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七届中国东洞庭湖国际观鸟节活动,计15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3、组织开展好市区内苗圃大树移栽清理整顿、规范大树移栽工作,计5分。

4、招商引资(10分)

争取省、市支持,加强全市森保系统基础建设。继续办好防治公司和防治专业队、建设森防标准站,计10分。

 

科教科(科技推广站)

1、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20分。重点搞好平江、临湘的油茶德字一号推广示范,湘阴、君山的杨树湘林90系列推广示范,汨罗的国外松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

2、继续抓好示范林基地建设,20分。管理好现有的八个示范基地计20分,出现一个示范基地因管理不善而失去示范作用,扣2分。每增加一个示范基地加2分。

3、督促市林科所完成羊角山科研基地、种质生态博览园、苏柳无性系造林配套技术研究等建设项目,计20分。协助林科所每新增一个省级科研项目加2分,市级科研项目加1分。

4、推广应用GGR植物生长调节剂2000克,计20分。

5、搞好林学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学会活动,办好一期《岳阳林业科技》。计10,每少完成一项扣5分。

6、抓好本级职称申报和全市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的评定工作计1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

1、队伍建设(30分)

按照抓队伍、强素质、扬警威、上台阶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县市森林公安局和市直各大队的管理,制定严密的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计5分。未完成不计分。

抓好民警素质教育,开展一次以岗位大练兵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提高综合素质,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计5分。发现违反禁令或规定,每一起扣1分。

加强业务培训,年内举办一次以上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争先创优,森林公安局工作争取进入一类单位行列,计5分。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各类台帐,制定各项制度,计5分。

2、打击处理(30分)

组织开展二次以上有影响的专项整治行动,森林公安局和市直各大队年内办结刑事案件10起,完成罚没收入20万元,计20分。多一次(起)加2分,少一次(起)扣2分。

狠抓办案质量,严格办案程序,组织开展一次以执法质量为重点的交叉检查活动,促进办案规范化、程序化,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3、森林防火(40分)

完善五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重点抓好村级以下责任制落实,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加强防火宣传。以新《森林防火条例》颁布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活动,计5分。未开展不计分。

抓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12次集中培训,提高扑火队伍专业水平,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加强检查督促,严格防火工作纪律。组织开展三次以上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计10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做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四同步,计5分。

加强内务建设,防火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反馈火情信息,全年办火情快报、防火简报10期,计5分。发现缺岗一次减1分,期刊少一期减1分,多一期加1分。

 

绿委办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市政府《岳阳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制定好《2011年度绿化模范工作方案》,严抓落实,计30分;五创提质月讲评会排名第15/次,排名第55/次(以岳阳晚报公布情况为准)。

2、以“3·12”植树节活动为载体,着手抓好领导示范和宣传发动,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确保全市完成义务植树1010万株,计15分。

3、抓好市直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提质改造,重点督促牵头责任系统(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计15分。

4、抓好亮点工程,促进生态良好。完成三个以上绿化亮点工程建设,起到示范作用,计10分。

5、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绿化模范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一个以上大型宣传绿化创模活动,着力提高市民三率,计10分。每增加一个大型活动加2分,未开展不计分。

6、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绿化评比表彰活动,计10分。未开展不计分。

7、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京珠高速岳阳连接线绿色生态长廊的补植补造,计10分。

 

林场站(木材行业管理办)

1、林场和公园管理(60分)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20分)。重点搞好1-2个林场改革试点,引导林场走入市场,搞活机制,力争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未取得新成效,不计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10分)。积极争取内需与冰灾重建项目、资金,扶贫帮困资金,保证争取的项目、资金达省平均水平。否则,不计分。

加强森林公园建设(10分)。充分履行林业主管部门职责,维护公园合法权益;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公园投入和产值均比上年增加。未完成不计分。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分)。按省厅工作部署顺利完成全市国有林场1246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力争建立省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增加2分。

2、木材行业管理(40分)

加强县属森工企业管理(20分)。指导企业改革;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企业经营状况有一定改善。

注重林业产业发展(10分)。进行一次林业产业调研,指导和支持企业的发展,新增2个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每多增加1个龙头企业增加2分。保证林业工业产值按10%幅度增长。

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0分)。对10家林业龙头企业的林产品进行抽检;开展2次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种苗站

1、种源管理,计20分。

做好全市主要造林树种(杉木、湿地松、马尾松等)良种(省林木种子储备库提供)和油茶良种穗条统一调剂供应工作,计20分。

2、苗木供应,计20分。

做好全市林业重点造林工程项目良种壮苗供应,督促各县(市、区)做好良种苗木供应及县域间林业重点造林工程项目苗木调剂,确保全市林业重点造林工程项目苗木合格率达到100%,计20分。

3、行业管理,计20分。

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行两证制度,做好两证办理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计20分。发生未及时查处,每一起扣3分。

4、服务工作,计20分。

积极做好种苗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为种苗生产者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政策、技术、信息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造林工程项目良种壮苗供应,计20分。争创品牌,每创1个品牌,加10分。

5、项目建设,计20分。

加强在建种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安全、投资安全、人员安全,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益,计20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到期项目进行认真竣工验收准备,并积极申请竣工验收。到期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每1个扣5分。争取新项目落户岳阳(包括新增项目、续建扩建项目),每增1个国家级项目,加5分,每新增1个省级项目,加2分。

 

资源管理监测中心

1、按省厅要求实施木材生产计划实行自下而上申请备案制度,及时落实到林农(或林权经营者)手中,计2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

2、采伐证的核发与管理。商品材全部实行电子办证,采伐申请书、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林权证明材料等办证资料齐全、有效,林木采伐许可证填写规范、合格,计2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

3、森林资源调查与数据更新。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机构、人员、资质、设备达到规定要求,森林资源统计年报上报及时,质量好、无差错,及时完成县域经济考核森林资源增长的考评,计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4、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按要求拨付、发放和使用财政裣资金,按时间要求拨付到位资金,按规定发放林农个人补偿基金,无挤占、截留、挪用、克扣和超范围使用财政补偿基金现象,计2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比上年多增加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每增加5万元加1分。

5、公益林资源管理,落实了专职护林员对公益林实行统一护林,专职护林员有巡山记录;建立公益林采伐、林地征占用、造林、林业行政(刑事)案件、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控制等情况登记和统计制度。按省厅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计10分。专职护林制度未落实的,扣3分;擅自调整或违规占用公益林地的,扣7分;对非法破坏公益林案件以及发生灾害,未及时查处或有效扑救,造成较大损失的,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有关数据和资料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

6、积极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技术鉴定、使用林地可研、采伐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争取完成10项林业技术服务工作,记20分。每少一项扣2分,每超过一项加2分,综合(复杂、中心、难度大的)项目每项加5分。

 

改革发展科

1、抓好工作衔接,全面履行改革发展科职能,计20分。出现差错,脱管失管,对工作造成影响,酌情扣分。

2、认真组织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总结工作,检查整改林权证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林权证办成铁证,计20分。未完成不计分。

3、抓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督促落实基层“两站”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县市建立产权交易中心,计20分。落实一个产权交易中心,加2分。

4、开展林权流转及林权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计10分。未完成不计分。

5、按照市联手帮扶造纸产业发展升级行动方案(2010-2012)的要求,全力搞好造纸产业帮扶工作,落实市林业局帮扶任务,计20分。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不计分。

6、做好市调处山林权属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组织督促搞好山林纠纷调处,计10分。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酌情扣分。

 

铁路木材检查站

1、行政执法30

持证上岗,文明礼貌,全年无投诉,巡查大队无乱拦乱罚现象,计5分;出现一起投诉扣1分。

严格执法,全年办理案件12个以上,完成非税收入15万元,计5分。每超过2万元加1分,少2万元扣1分。

依法执法,案件及时报批,全年无行政复议或应诉案件计10分;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应诉案件扣1分。

做好《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与执行情况登记台帐》、一案一卷,票卷相符,开展1次案卷质量评比活动,案卷合格率100%,计5分;出现一起案卷不合格扣1分。

组织2次大型稽查行动,在新闻媒体正面报道1次以上,计5分;未开展,不计分。

2、廉政建设(30分)

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上级制订的有关廉政制度和规定,与全站人员签订廉政考核目标责任状,计30分;出现一起违纪案件扣2分,出现重大刑事案件一票否决。

3、安全生产(20分)

有制度、有规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每天实施安全查验,记录齐全准确,计10分;

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责任事故应急预案, 计10

4、机关管理(20分)。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审计检查合格;机关安全文明卫生,干部职工和睦共处。出现一起到市局(或市委、市政府)群访事件扣2分。

 

保护区管理局

1、宣传教育(20分)

媒体宣传(10分):全年中央级媒体不得少于3次,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1次以上;省级媒体不得少于12次,其中湖南卫视4次以上;市级媒体不得少于40次。

高标准、高规模举办第七届洞庭湖国际观鸟节,计5分。

举办爱鸟周环境日等特殊节日宣传;开展社区学校环境教育,计5分。

2、保护管理(20分)

封闭管理:在对大小西湖进一步实施封闭管理的基础上,扩大封闭管理区域,完成丁字堤生境改造工程的封闭管理工作,计5分。

完成保护区管理范围新调整的报批工作,计10分。

矮围打击:依法打击洞庭湖区特别是保护区核心区内矮围,与岳阳县、华容县、君山区合作,开展拆围行动,计5分。

3、项目实施与引进(20分)

完成国家林业局湿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要求完成项目验收,计10分。

根据国务院三峡办要求,正式启动并实施保护区湿地保护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计5分。

向国家林业局、水利部申报保护区基本建设项目、水利与湿地保护相结合的有关项目,完成100万以上的项目资金引进,计5分。每超过或减少10万元,加减1分。

4、科研监测(20分)

巡护监测:全年完成4次全局大型巡护监测和每月4次的常规巡护监测,以及3次常规鸟类调查,计10分。

科研合作: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生物多样性等开展科学研究,计10分。

5、生态旅游(20分)

与专业的生态旅游规划部门合作,启动东洞庭湖生态旅游规划,计5分。

完成大自然访客中心志愿者之家建设,计5分。

完成保护区生态旅游的门票申报与审批,并作旅游收费尝试,计5分。

实施生态长廊鸟类放飞等旅游项目建设,计5分。

 

市林科所

1、继续抓好羊角山基地绿化美化,抓好现在林木管理,处理好基地和村组关系,计20分。

2、争取资金计20分。确保财政预算拨款全额到位,每多争取10万元财政性资金加1分。

3、加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全年撰写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10篇以上,对岳阳林业发展建言献策,计10分。每减少一篇扣1分。

4、加强与省厅、省院联系,积极落实和完成与省院合作的10个科研项目,计20分。出现一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扣2分。新增一个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加5分、3分、1分。

5、机关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工程项目安全实施,工作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计20分。出现一起违纪事件扣5分,出现重大刑事案件一票否决。

6、加强治安和稳定工作,保持单位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计10分。出现一起到市局(或市委、市政府)群访事件扣2分。

 

水上木材检查站

1、行政执法30

文明执法,全年无投诉,计5分。出现一起投诉扣1分。

依法行政,全年无行政复议或应诉案件,计5分。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扣1分。

过境木材认真检查,登记簿记录因子齐全工整,计5分。出现一起差错扣1分。

做好《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与执行情况登记台帐》,一案一卷,票卷相符,计5分。发现一宗案卷不合格扣1分。

开展1次案卷质量评比活动,组织2次以上全体站员学法、守法的培训教育,计5分。未开展,不计分。

完成非税收入50万元,计5分。每少收5万元扣1分;每多收5万元加1分。

2、廉政建设(30分)

廉政制度健全,与全站人员签订廉政考核目标责任状,计10分。无制度扣5分,未签订廉政责任状扣5分。

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制度,计20分。出现一起违纪案件扣5分,出现重大刑事案件一票否决。

3、安全生产(20分)

安全制度健全,制订有切实可行的安全责任事故预案,每天实施安全检查,检查记录齐全准确,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计10分。无应急预案扣5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对公务船进行正常保养,计10分。公务船未保养扣5分。

4、机关管理(20分)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审计检查合格;机关安全文明卫生,干部职工和睦共处,计20分。出现一起到市局(或市委、市政府)群访事件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