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林业局   2021-04-2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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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林业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21218日)

 

今年来,在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二)专题研究。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局党组每个季度召开工作讲评会,听取林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研究部署后段工作。同时,加强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岳阳市林业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与其他业务中心内容一起进行考核。

(三)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述职述法。党组书记、局长的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中,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专门阐述。

(四)举办了全市林业系统新《森林法》专题法治讲座。7月10日,为做好新修订《森林法》的宣传贯彻,举办了新《森林法》专题法治讲座,邀请省林业局法规改革处处长蒋红星作专题辅导从如何准确理解森林法构建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和如何贯彻实施森林法提升现代林业治理能力两个层面全面系统解读了新《森林法》。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法规工作局领导、法规股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加强法制培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新《森林法》的宣传,为扎实有序做好新修订《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编印新修订《森林法》读本3000册分发至各科室、市直林业系统及城区各县市区林业局,广泛开展宣传。同时,通过更新宣传栏、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途径宣传。二是抓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宣传。组织编印了《全国人大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宣传彩页2000份,分发至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在养殖户、农贸市场、餐馆进行发放,切实提升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的公众知晓度。同时,为提升全市执法水平,市局法规改革科专门制作了《林业行政处罚执法基本程序及案卷制作规范》PPT辅导资料,结合各县市区的法制培训计划,赴各县市区进行授课,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能力。

(六)抓好网上学法考法工作。根据市委法治办及省林业厅关于“七五”普法及网上学法考法任务工作要求,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市直林业系统103人如期完成网上学法考法任务,做到了学法率、合格率两个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按时按质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根据省局要求,开展了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调研配合省局在平江开展“林长制”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完成人大建议办理1件,政协提案办理2件,均为满意。二是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6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提出修改意见40余条、对局机关公文合法性审查7次、开展行政案件集体讨论2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期管理制度、动态清理制度等配套工作机制。市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都是直接或间接执行省、市相关规定。

(三)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要求,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自查清理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立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全市2016年以来市局下发的文件及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加强对各类行政、民事合同的合法性审查。2009年开始,我局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由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制定专人负责。各类行政、民事合同签订之前,都先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把关,提出法律顾问意见后再呈报局党组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对局机关下发文件及重点工作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及市直执法单位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的指导检查并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全年共审查各类文稿10余件、行政处罚案卷20余卷、参加各类会议10余次、组织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会6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公正文明执法。市本级行政执法除两个木材检查站外,全部归口森林公安局进行统一执法,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未出现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2020年,全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95起,罚款669.6万元,行政处罚290人次,没收木材147.75立方米,恢复林地面积29.256公顷,补种树木57048株。

(二)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纳入了对县市区林业局及直属单位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依据省厅《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在各县市区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市局10月份组成评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赴各县区开展市级抽查,全市共抽查100个卷宗,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和现场评分。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两证换发工作,目前,我局持有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80本、行政执法监督证1本。同时,按照要求,我局将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录入。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局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并出台了《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岳阳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岳阳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知,并切实抓好实施

1、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2018年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制定了“四单一流程”操作手册及行政执法公示责任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让权力清单化、流程标准化、环节透明化、信息公开化、风险可控化、责任清晰化。一是提升服务质量。运用新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提高群众查询和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将行政执法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实行网上办案,及时录入湖南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系统。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绘制流程图,明确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制度,推行“四化”(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和执法过程可回溯化)。二是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评查”的三级评查的方式来开展案卷评查通过查阅案卷、点评案卷和整改案卷的方式,切实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三是配备音像记录设施设备。为做到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双保险,森林公安局增配了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等,并建成行政执法办案区和标准化询问室。
  3、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完善机制建设。我市先后建立健全了《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林业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将各项制度装订成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审核,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民主集中决策。推行集体讨论执法决定,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执法结果,大力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今年,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