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上午10时许,岳阳市森林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警务站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健康路附近贩卖野生动物。警务站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警务站民警看到有人用扁担挑着野兔(活体)、野鸡(死体)、斑鸠(死体)等野生动物当街进行贩卖,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制止,并将其带回岳阳市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调查。经查,此事系临湘市人李某某所为,李某某在未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出售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当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当天下午17时许,民警对其贩卖的野生动物在湖滨进行放生及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