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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杨林寨乡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宣判
编稿时间: 2018-09-26 17:22 来源: 岳阳市林业局  
 

由湖南省岳阳市森林公安局、湘阴县森林公安局联合侦破的湘阴县杨林寨乡的特大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小天鹅案,目前成功宣判,19名被告人先后受到法律制裁。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汪某平、胡某武等人在明知小天鹅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先后在湘阴县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捕获小天鹅52只,并非法售卖牟取暴利,被告人汪某平等人的行为,破坏了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致使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平衡及生物多样性遭到危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9月18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汪某平、胡某武等14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平、胡某武等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小天鹅,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李某平明知小天鹅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非法收购、出售,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肖某元等人明知小天鹅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而非法收购,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综合案件性质和情节,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该案主犯汪某平、胡某武有期徒刑11年、9年,判处其余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7年不等, 并处罚金。同时,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责令汪某平等7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停止侵害,共同赔偿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等合计165472元,在相应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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